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灰汤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相关货物采购单,包括: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相关货物清单(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约定供货时间等。
2、在供货时,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2.1 对所采购的货物质量负责,如发现采购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清单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将该部分货物更换成符合要求的货物。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将有问题的相关货物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如因供应相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我方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2.2 我方注意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保护相关货物的完好不受损坏,如因我方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我方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2.3 遵守各项制度、规定,接受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有限公司:************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 成交供应商按清单要求提供的货物应为合格产品,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详细的货物清单,清单中须标注货物的产地。
2所供货物无病虫现象,生长健壮,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随意变更品种。
3该项目为灰汤旅游度假区景区苗木采购与种植维护,在完成该项目苗木种植验收合格后维护养护三年,并保证三年内成活率 100% ,如果三年内出现枯萎未成活的,免费更换枯萎未成活苗木的种植与维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1)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随意变更品种,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甲方出具变更通知方可变更。2)采购人按照清单对其相关货物进行清点,如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3)苗木无病虫害、生长健壮。4)苗木、花卉不能出现萎焉、损伤等现象。5)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苗木供货,栽植地整理、种植及养护等工作。(栽植完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2、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相关货物的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手续;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成交供应商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者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3、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响应文件中成交产品的规格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引发纠纷的一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监督与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作业。
2. 制定管理措施: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3. 要求整改与索赔: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工作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在乙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4. 提前解除合同:在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义务
1. 提供必要条件: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并协调解决乙方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支付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项目费用。
3. 配合乙方工作:在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时,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予以配合。
乙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获得报酬: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承包费用。
2. 提出合理建议:乙方有权在作业过程中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工作。
2. 接受监督与检查: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3. 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确保工作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4. 配合甲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配合甲方完成特殊作业事项,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
5. 文明作业:乙方应做到文明安全作业。
6. 建立工作档案: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工作台账和工作纪要,建立技术档案。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品,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并盖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灰汤镇紫龙东路18号 | 地址: | ******街道沩丰社区湘天科技1007-1008号 |
电话: | 0731-****** | 电话: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