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含办公区域,约9000平方米物业服务,食堂用餐人员约170人用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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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一)各类人员专业素质要求
(1)?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善于思考,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能驾驭大局,年龄55周岁以内。
(2)?厨师及帮厨: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负责对食堂饭菜的加工制作,保证饭菜质量安全;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串岗、脱岗:服从管理,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热保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
(3)?包厢服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善于思考,性格开朗、热情稳重,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普通话会话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配合厨师及帮厨搞好职工就餐服务,负责食堂内环境卫生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仪态良好。
(4)?保安员******学校毕业人员优先录用,品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品行良好,经委托方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身高1.6米以上(含1.6米),年龄55周岁以内。
(5)?保洁员: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经培训具有清洁工作标准操作技能。年龄;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50周岁以内。
(6)?人民调解员: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掘电脑操作或记录,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公道正派、经验丰富、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诉前调解工作。年龄50周岁以内。
(7)?公墓管理员:负责维护公墓的基本卫生和安全。包括清扫公内部及周边环境、检查墓碑、集园道路及周围设施等,确保公墓清洁整洁。负责管理、维护公基用地和墓地秩序。规范基地使用及养护、预防灾害事故并进行应急处置等,确保公墓秩序良好。年龄50周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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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二)?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聘用的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保,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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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人民政府
五、服务标准:(二)?成交供应商责任
(1)?负责后勤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后勤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建立、管理、接转后勤服务人员档案;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3)?项目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根据用人需求提供服务人员,由于该项目为周期性服务,根据周期年限组织招标,为了不影响采购人工作运转,成交供应商优先考虑接受采购人原用人单位放在项目上的人员并续签劳动合同,在原项目人员不够的情形下,再另行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成交单位新用人单位******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司法解释(四)第五条的规定承担新用人单位的义务。
(三)?采购单位责任
(1)?后勤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对后勤服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2)?负责对后勤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
(3)?后勤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后勤服务人员由采购单位和成交公司双重领导与管理,采购单位负责对后勤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管理,成交公司负责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五)其他标准
(1)成交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必须是与成交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县市相关文件执行。保证项目人员的素质及思想稳定,成交单位提供统一的管理;
(2)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本项目人员的劳务关系及相关事务,具体相关岗位设置应报采购人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对本项目人员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本项目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本项目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项目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5)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劳动法律咨询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6)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委派项目经理到采购人驻点办公,项目经理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后勤服务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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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2. 按合同、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3.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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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按实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为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管理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4、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聘用本项目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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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