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2024-2026年度土地测绘及相关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NXCG-F******0026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主要为宁乡高新区范围内用地报批、土地出让等测绘相关服务,包括单位地籍测量、个人地籍测量、地形测量、勘测定界、土地利用现状图、界线测量、土地供应、房产测绘(按建筑面积)、单位宗地分割与合并、小区地籍分户、拔地******资源局要求的测量单位出具勘测定界图、土地出让地块图、宗地图、房产平面图等测绘成果资料。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测绘服务 | 宁乡高新区2024-2026年度土地测绘及相关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宁乡高新区2024年-2026年度土地测绘成果编制需调用的土地、房产等权籍资料和土地利用现状等数据,以上述数据均由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编制或管理,为保证服务效率及测绘数据成果的统一性、可靠性、准确性、延续性、有利测绘成果的保密使用,建议由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提供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1、供应商名称: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
******资源局机关院内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4-03-20至2024-03-27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
论证地点 | ******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有限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 经专家会商一致认为该项目有业务方面的特殊性,符合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要求,为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议由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提供服务。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彭友 | 宁乡市住建局 | 工程师 | |
隆石桥 | 宁乡市发改局 | 经济师 | |
刘辉 | ?******财政局 | 高级会计师 |
?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
联系 人:侯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联系 人:刘群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办公室
******财政局413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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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2024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