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XCG-F******0034
二、项目名称:纯电动城市公共汽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1号厂房A区 |
******.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8.5米纯电动城市公共汽车 |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GTQ6858BEVB35 8490mm*2480mm*3150mm |
18 |
784800 |
6.9米纯电动城市公共汽车 |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
CAT6690CRBEV3 6940mm*2350mm*3080mm |
96 |
569800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飞跃(主任评委)、张波、邓新源、刘弈含、丑振江、李峰、唐元丰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名 |
投标人 |
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97.93 |
2 |
******有限公司 |
72.92 |
3 |
******有限公司 |
71.35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无
八、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约定,代理服务费242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健
电 话:0731-******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楚沩社区楚沩西路37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新辉
电 话:0731-******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相关附件:
资格性个人评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