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卫生院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卫生院迁建项目;
******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湖南省宁多市坝塘镇保安村:
******卫生院迁建项目环墇影响报告表》和宁环复(2014〕211号文界定的范围(不含辐射设备)。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满20个工作日(即至2024年11月14日止)。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