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NXCG-******0010
二、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价格(元) |
******服务中心 | ******街道向东南路168号 | ******元 (******元/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 ||||
******服务中心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宁乡市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一标段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
详见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珂 (主任评委)、任利华 、曾莲花、曾静 、印杰曲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服务中心 | 95.38 |
2 | 宁乡市惠宁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 | 94.09 |
3 | ******服务中心 | 94.00 |
七、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标准和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为23000元整。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街道)的区域分布情况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投标人承接,同一家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宁乡市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一标段或者宁乡市民政服务站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乡市民政局
地 址:******街道新山路180号
联 系 人:马平平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福临门名郡1、2栋202门面
联 系 人:龙信汝
电 话:0731-******
相关附件:
资格性个人评审表--1